日前,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至本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查处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或未按规定“一套一标”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查处九种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次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对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地区将进行交叉互查 据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在市区范围进行检查,各县(市)之间将采取交叉检查,由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凤阳查明光、明光查定远、定远查凤阳、全椒查来安、来安查天长、天长查全椒。 本次检查将采取抽查方式,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结合投诉举报情况确定检查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按照要求,市区和明光、天长两市至少要对5家在售楼盘和5家二手房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检查,其他各县至少要检查3家在售楼盘和3家二手房中介机构门店。11月17日之前,各地区责任部门先行对房地产市场总体情况摸底排查,确定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11月20日至11月30日,将由各检查组队对确定的检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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