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纪委对滁州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春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春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谈话询问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在职和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本应由其子支付的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春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长期“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滁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春雷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安徽省地税局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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