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窗口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市决定开展“社会评窗口”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 (一)行政审批窗口(35个): 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地税局、市地震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规建委、市国税局、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消防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
(二)公共服务窗口(19个):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图审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市新奥燃气公司、安广网络滁州分公司、市民卡公司、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市移动公司、市邮政公司、市中石化、皖东公证处、市工行、市中行、市建行、市农行、市徽行、市邮储银行。 二、评议内容 窗口单位一站式服务、重点改革落实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窗口形象、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 (一)日常测评。 由市政服务中心通过手机短信、服务评价、电话回访、电子监察等形式,对窗口单位的满意度进行日常测评,每季度汇总报送市效能办。 (二)年度测评。 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参加。随机抽取窗口服务对象,通过网络问卷、现场评议、电话调查等形式,对窗口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三)统计汇总。 市效能办组织人员对测评结果进行封闭统计,日常测评按60%计入,年度测评按40%计入。被市效能办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或被《效能观察》栏目曝光的,每起扣0.1分;对存在或曝光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每起加扣0.2分。按照综合累计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评议名次。 四、结果运用 (一)根据统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分别提出“社会满意窗口”(比例为20%)、“社会不满意窗口”(比例为5%,如评议得分在90分以上则不列入社会不满意窗口序列)建议名单,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予以通报。 (二)市效能办将对“社会不满意窗口”重点跟踪,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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