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网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安徽省有关部门的通知,从25日起,我市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同时调整部分病理检查项目价格。今后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只能按实际进价销售。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在医改进程中又迈出了一大步。 医用耗材加成取消 2015年4月1日起,滁州市正式启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改革医院包括市一院、市二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革后,全面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同时降低部分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记者走访滁州市二院了解到,此次改革涉及该院一百多种医疗耗材。以病人治疗中经常使用的一次性静脉留置针为例,在取消加成前售价12.72元,取消加成后,恢复到进价12元销售。 此前,滁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计价耗材执行的加成政策是按照采购价的6%收费,但最高加成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病理检查价格调整 同时,我市同步调整全市(不含天长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病理检查项目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各级医疗机构调整后的价格则以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为最高指导价。按照分级定价的原则,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指导价基础上下调10%,一级公立医疗机构下调15%,各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自行下浮。例如体液细胞学检查与诊断,三级公立医院的检查价格每例收费6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则相应下浮10%为54元,一级公立医疗机构下浮15%为51元。遇到需送外地医疗机构进行病理检查的,一律按本地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收费。 由于天长市属于全国医改试点市,我市将定价权授予天长市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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