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城市民江女士反映,最近几个月,每到月底都能在楼道里看到一张落款为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催缴单,“不是针对我个人,大概内容就是说要在月底前缴清水费,不然就停水,通知就打在一张白纸上,也没有盖章之类的,不知道真假。”她还告诉记者,上个月的水费催缴单上,还明确写了“对欠费月底前不交清的施行停水处理,并需要缴纳12元的开水费,24小时后才能开通,当天不送水”的内容,对于12元的开水费是否能收取,她也表示很疑惑。 楼道里的通知单是真是假?开水费收取有没有依据?记者联系了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几个月,他们正在开展本年度水费清欠工作,在不少小区都张贴了相关通知,“一般都是在有欠费情况的小区张贴,希望市民能够看到。”关于12元的开水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用户拖欠水费不缴纳,工作人员需要拆除水表对其停水,再次开通的话,也需要再去将水表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我们可以向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用户处以罚款,并不是擅自收费。”同时,他也呼吁市民,用水之后及时缴纳水费,既可以免去停水的麻烦,也不需要缴纳罚款。滁州网 记者吕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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