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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滁州市农委原主任:他的堕落过程有点“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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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一入羊年,


一种说不出的郁气阵阵回肠;


进入五月,


一种伤感独自心中流淌;


转身六月,


一种惆情仿佛在牢房。


亲在何方?


友在何方?


六十年清楚,


忽然一片迷茫!


问爸,问妈


黄泉不知儿断肠!


问天,问地


灵魂深处更荒唐!


节点到了,节点到了


自作寒穴造坟场。


一切都是自己错,


千万不要断脊梁。


不义之财本不义,


取之用后是硬伤。


诗的字里行间那种痛彻的悔悟,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作者苦闷彷徨,后又幡然醒悟的矛盾心理。写下上述诗句的,就是滁州市农委原主任程锡蔓。不过,时间和环境都已非所愿。这是他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写下的一段发自肺腑的悔悟。


程锡蔓,不论在滁州官场,还是坊间,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一来他确有才情,二来口才了得。在滁州坊间广泛流传的滁州“四大才子”,他享有一誉。如今,他东窗事发,经滁州市纪委立案调查后,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5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等待他的是寒窗铁锁、身无自由的牢狱日子。


经查,程锡蔓在2005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21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索取他人财物158万元。


这不免让熟知他的人大跌眼镜。平时口若悬河,视钱财为粪土的大“才子”,原本是个地道的“财奴”,尤其是公然索贿,数额巨大,更让人所不齿。


1979年,24岁的程锡蔓大学毕业留在母校安徽农学院任教,后因夫妻分居两地,于1986年调回滁州,在原滁县地委组织部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当了7年秘书。此后,他的官运一直都顺风顺水,履历丰富。归案前,他退居二线,受组织安排,担任滁州市委、市政府督察组副组长,原本2016年初行将退休。


就在这当口,他苦心经营的人生彻底翻了船。


今年春,滁州市纪委根据掌握线索,组织开展程锡蔓违纪问题的外围调查,和他有经济往来密切的厂商和企业老板相继被约谈。做贼心虚的程锡蔓得知后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他曾抱侥幸,想当然地想躲过组织的调查;他也曾想一走了之,远走他乡……最终,他慑于党纪和法律的威严,选择了投案自首。而他受贿和索贿的一桩桩丑行也一笔笔浮上水面。


农委作为政府管理农业的职能部门,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程锡蔓在滁州市农委副主任和主任位置前后7年时间。


凤阳县某乡村干部培训中心为一大型综合项目,该经营者因与程锡蔓系老友旧识,程锡蔓就利用职务便利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和帮助。2010年下半年,程锡蔓以其子留学归来、在上海创业需要用钱为由,向经营者索要10万元;2011年底,他更是狮子大开口,以其子在上海购房缺钱为名,又单笔索要高达50万元。


滁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是从事生猪屠宰、销售和食品冷藏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市农委为该企业帮办帮扶单位。作为农委主任的程锡蔓在其公司建立、搬迁和经营、取得农业项目补贴过程中,给予了大力帮助和关照。对此,程锡蔓自觉有功,也自觉有权,在2011年11月,以其子在上海购房、开公司为名,向该企业索要50万元。


某农业企业负责人王某为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争取农业项目补贴,向程锡蔓先后2次送款10万元,程锡蔓照单全收。更为恶劣的是,2011年11月,程锡蔓基于自身的职权以及给予过该公司曾经的帮助,以儿子办厂资金短缺为由,向王某索要10万元。


此外,程锡蔓利用农委主任职务的便利,收受滁州市某奶业公司负责人4万元,并向其索要5万元;收受滁州市农委下属单位某渔场承包人陈某某20万元;任滁州市旅游局局长期间,曾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往,还向滁州市某旅游客运公司先后两次索要20万元……


数字的叠加,只会证明程锡蔓的罪行深重。


选择投案自首的他深知这一点,在组织调查期间,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索贿罪行。


六十花甲,晚景凄暗;感喟昔日,悔恨不已。对此,程锡蔓有着“切肤刮骨之痛”,深感“对不起江东父老、对不起天南地北的亲朋好友、对不起黄泉之下的父母”,也对不起投案自首时,一声声喊他“爷爷”的小孙女。


缺失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程锡蔓作为党多年培养的干部,随着职务的上升,特别是在一把手的位子,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私欲也随着膨胀,不仅大肆受贿,更为恶劣地索贿。


缺失正确的友情观。程锡蔓利用职务便利,他确实热心地帮助过众多企业和朋友,结交了广泛的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但他的贪婪撕裂了友情,把朋友圈变成了自己的捞钱圈、F·B圈。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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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9-9-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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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7-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诗人---才人--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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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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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7-1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自作寒穴造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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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4-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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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7-15 15:04 来自手机平台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悔之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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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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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7-15 19:09 来自手机平台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为儿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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