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时有发生,部分驾驶人把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恣意违法超车,小则险象环生,大则造成事故、车毁人亡。近日,明光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违法占应急车道,酿成一死一伤惨剧,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2015年12月11日,周某驾驶皖C牌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宁洛高速行至明光市境内时,因未注意交通安全和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追尾撞上同向停在应急车道的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雎某当场死亡及乘车人朱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因未注意交通安全,以及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周某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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