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出租车上贴安全驾驶宣传标语。
12月2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志愿者,在滁城人民广场和大街小巷,大张旗鼓开展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此之前,交警部门对25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
作为滁州的主人,大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城市形象和风貌。本网建议,每位市民都应该践行文明交通习惯,争做彬彬有礼的滁州人。 或因肇事逃逸,或为酒驾闯祸 25名司机终生禁驾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此次“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25名违法司机,包括18名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和7名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人。
例如,2014年5月23日22时07分,张传伟驾驶“苏BV911T”小型轿车,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沿合蚌路自南向北行驶,至凤阳县门台梅山小区门口时,撞到前方多名行人。民警在调查案件时,发现张传伟有酒后反应,遂于当晚23时许抽取张传伟血样。经鉴定,张传伟血样内的酒精含量为220.0466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此外,2015年3月6日5时,刘洋驾驶“苏AL718W”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来安县开发区嘉吉公司下班,往南谯区黄泥镇街道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来安县新安镇孙桥村胡岗组路段,撞到代某某,致代某某死亡。肇事后,刘洋驾驶肇事车辆逃逸。3月19日,刘洋被抓获归案。
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民朋友 做文明守法滁州人
昨天早晨8时许,滁城人民广场,数十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庄严宣誓:“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滁城的主人,每位市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和展示着城市的形象和风貌。因此,每位市民都应该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
滁城市民参与交通时,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飙车;文明行车,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道,不随意鸣笛,不乱停车辆,不乱闯禁区;注意安全,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
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文明乘车,乘坐公交自觉排队,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不向窗外乱扔垃圾。
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参与人员,应该遵守“五要”和“五不要”。“五要”包括,驾乘摩托车务必要带好安全头盔;支路上干路、小路上大路,要减速或停车瞭望,确保安全方可驶入;窄路会车一定要减速慢行,有条件让行的务必让行;农用车、拖拉机尾部要贴上反光条,确保夜间行车安全;孩子上下学要乘坐规范校车或符合安全要求的正规交通工具。“五不要”的内容有,不要乘坐超员客车,特别是农村面包车;不要把农用车、拖拉机当客车乘坐;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放牧牲畜;不要让孩子乘坐非法客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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