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便不务正业,80后三小伙两月内多次聚众“斗牛”赌博,以抽头方式获利9万余元。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聚众赌博案,以赌博罪分别判处张甲、张乙、刘丙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至3万元。
张甲、张乙、刘丙均是80后的年轻小伙,本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快速生财,三人打起了歪主意,于2014年3月至5月间多次共同出资,召集或邀请他人聚众“斗牛”,并从中抽头渔利共计9.4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甲、张乙、刘丙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鉴于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退赃,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