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口头禅“欠账的是大爷,要账的是孙子。”形容的就是信用缺失造成的不良债务关系。日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对933例失信被执行人在《滁州日报》等媒体曝光。据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登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乘坐飞机、火车将会受限,可能买不到票。对于法人来说,在贷款和融资方面,会有很大的影响。 据悉,我市自2013年底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以来,目前共有1272例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惩戒名单,210例失信被执行人摄于信用惩戒积极履行法律文书,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结束。
让“老赖”无处遁形
933例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曝光
日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将在《滁州日报》等媒体上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的情况,这份名单包含933例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自然人859人,法人74个。 相关负责人介绍,选择在《滁州日报》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利用报纸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让“老赖”们无处遁形,督促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悉,自2013年底我市实施失信被执行制度以来,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支持。目前已发布1272例失信被执行人,210例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旦纳入“黑名单”
将会受到出行受限等四大类影响
不久前,全椒居民李林(化名)准备乘坐动车前往外地办事,在火车站购买火车票时,购票系统上显示“法院限制”无法购买,李林这才想起去年和前妻离婚后,没有履行法院调解离婚协议中的承担女儿抚养费义务,而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赶紧联系法院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积极给付女儿抚养费。 其实李林遇到的只是信用惩戒的一种形式。按照我市发布的《滁州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会在四大方面受到影响。一是禁止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对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予执行法院判决、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有关措施等;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目前,我市法院、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已经形成联动,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
有能力不履行
6类被执行人会跻身“老赖”行列
是不是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都是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呢?“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黑名单’。”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相关人员介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具有合情合理合法的特点,“比如欠账不还,是有钱不还,还是没有偿还能力。经调查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才会上‘黑名单’。”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六大类条件之一: 一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是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是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从‘黑名单’中撤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