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实施32项民生工程较去年,9项提高标准、3项退出,3项拓展为6项,17项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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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2015年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通知提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今年我市实施32项民生工程,省定民生工程中的“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在我市无任务。为确保各地各部门分解落实目标,我市已签订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并计划于月底全面启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
9项工程标准提高
记者在该《通知》中看到,今年的民生工程相比去年,在9项上提高了标准,分别为,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提高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补助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我市在全省“2015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的基础上,提升至“全市农村居民最高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比2014年全市平均标准提高12%”。其余8项民生工程标准的提高,与省政府出台的标准一致。
23项工程内容完善
与去年相比,农村清洁工程、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3个项目完成任务,退出了今年的民生工程,同时,今年将就业促进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3项拓展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等6个项目。
另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17个项目继续实施。
预计11月底前完工
“今年我们坚持早谋划、早启动、早实施、早完成、早受益的‘五早’思路,协调市直牵头部门比肩对标,力争3月底前全面启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民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5年民生工程工作中,将通过明确时间节点、路线图、强化考核、全面推进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等,处理好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的关系、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建和管的关系、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关系、督察考核和多方评议的关系,确保建设类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培训类项目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补助、补贴类项目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更好地将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