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滁州市消费者协会召开换届推举大会暨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直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高等院校、新闻机构、大中型企业、各县市区地方单位的代表共有5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市消协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情况,选举产生了周全教等55名新一届理事,选举产生了马有山等13名常务理事;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消协章程》,推举左宁同志为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会长;推举马有山、朱寰、杨剑辉、张秀凡等四名同志为副会长;推举唐凤阳同志为秘书长,张丹阳同志为副秘书长;聘请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强为市消协第五届名誉会长。
会上,市消协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秘书长唐凤阳同志代表市消协四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五年来,市消协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消协和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年主题和年度目标考评任务,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化解消费纠纷,着力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315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1万元, 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警示52条,配合参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专项整治20多次,通过诉调衔接办结消费纠纷274件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57万元,建立消协分会51个,建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953个。通过消协网络办公平台刊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消费热点等信息370篇,撰写论文22篇,浏览人数达35.44万人次。市消协连续三届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连续五年在全省消协系统年度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会上,新当选的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左宁同志在讲话中明确了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一是立足实际,强化消协组织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理念,把加强维权能力建设作为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认真开展消协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重点完善和加强诉求、预警、救助等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协调,营造内和外顺的和谐氛围,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整合社会维权资源,在全市形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统一战线;要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努力提高消协维权的公信力。三是突出重点,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着力开展基层建设,使职能合并后的县市区消协组织达到办公场所固定、活动经常、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以3·15活动和年主题宣传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提升处理消费投诉能力,实现消费纠纷调解好、消费矛盾化解快,构建出和谐的消费环境。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活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措施和意见。四是锐意创新,开创滁州消协工作的新局面,要不断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手段创新,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逐步完善消协维权长效机制、消费教育引导、社会监督三大体系,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最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郭强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表示热烈祝贺,对市消协在历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对新一届消协理事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级消协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新《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消费信心和全民消费素质,引导消费需求,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切实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各级消协组织要全心全意做好消费者投诉和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因消费纠纷产生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继续推进“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消费纠纷、分析动态、发布消费信息和警示,强化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畅通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种诉求渠道。三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加大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消协工作者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四是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增强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消协主管部门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