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小编 发表于 2022-11-12 19:49

“车窗抛物”被举报,滁州民警:罚!

      车窗抛物“小动作”,不仅丢掉了文明,还抛出了隐患,如果抛出的物品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11月11日19时11分许,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接到热心市民举报,一辆黑色奥迪SUV在滁州某路口慢车道等信号灯时,副驾驶乘坐人黄某某随意向车窗外抛洒纸屑。


      民警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通过图片和监控录像锁定涉事车辆,并当晚联系到车主和当事人,民警告知其车窗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同时也是交通违法行为。


      12号中午13时,黄某某按照约定来到交警一大队诚恳的接受了50元罚款的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

      民警提示,车窗抛物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交法规定驾驶员实施该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乘坐人实施该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请广大驾驶员和乘坐人谨守交通法规,莫向车窗外随意抛洒物品,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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