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漂流浪 发表于 2020-1-23 14:36

最高20万元!为稳定生猪生产,滁州这一地出手了!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全椒县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客观公正地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临时补助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补助对象
(一)种猪养殖场:滁州华农、滁州温氏、安徽绿键等种猪企业及2019年末实际存栏能繁母猪50以上的养猪场。
(二)规模化商品猪养殖场:现存栏500头以上(含500头)的规模养猪场户。
资金分配
(一)分配标准。按符合补助对象标准的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各类生猪现实际存栏头数,核定生猪生产临时补助资金。
(二)拨付方式。滁州华农、滁州温氏、安徽绿键3家大型种猪企业的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种猪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规模场户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各镇政府,由镇政府核查确认后据实拨付到规模养猪场户。


全椒县稳定生猪生产临时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补助程序
(一)核查确认。各镇对初步调查的规模养猪场户生猪存栏情况进行再核查并拍摄生猪存栏现状照片或视频资料以备查验。经核查无误后确定拟补助规模场户名单。
(二)张榜公示。各镇将拟补助规模场户名单、拟补助金额及举报电话在镇村公开栏及拟补助规模场户所在村民组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要暂停补助资金拨付并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打卡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规模养猪场户。
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负责。稳定生猪生产临时补助工作由各镇具体负责。对规模场户生猪存栏情况要认真核查清楚,完善现场核查记录和生猪存栏现状、补助公示等影像资料归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二)公开公正运作。对经调查核实后确认的拟补助规模养猪场户,必须在镇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暗箱操作,严防虚报冒领。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镇要将分配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规模养猪场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各镇生猪生产临时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开展抽查,如有违反规定的将报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报告。2020年2月10日前,各镇将享受补助的规模养猪场户名单、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及稳定生猪生产临时补助工作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存档。

我真的不在天津 发表于 2020-1-23 16:05

这个政策好

最佳伙伴 发表于 2020-1-23 16:13

应该的,努力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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