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o 发表于 2019-12-17 11:15

这个小区的物业收费问题 相关部门回复来了

本帖最后由 bravo 于 2019-12-17 11:18 编辑

网友留言问:
1.国兴翡翠湾物业强制收取装修管理费(设备维护费)1000元 ;
2.砸墙费1.5元*建筑墙体面积 ;
3.垃圾清理费500元 ;
4.代收电费200元 ;
5.公摊电梯费预收600元(公摊收费没有明细和收费依据) ;
6.物业费违规一次性收费一年(法律规定预收只能是半年)。认为不合理。
答回复意见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装修管理费是不允许向业主收取,但因部分装潢装饰公司非正规专业公司,在给业主家中装潢过程中不按照规范的程序装潢,存在乱改动墙体结构等潜在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为防患未然,对于进场装修的装潢公司会要求签订一个装潢承诺书,收取1000元保证金,后期装潢公司按照约定规范装潢完,物业会退还保证金;
2.根据滁州市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按1.5元每平方收取;
3.原则上不允许破坏墙体,但如果业主非要破除非承重墙体,产生的废弃墙体,业主自行清理的,不另外收费,如果需要由物业公司清理,则需按照市场价收取垃圾清理费;
4.目前供电公司电卡尚未办理完毕,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待电卡办理好后,按照实际产生电费,剩余部分充进每户业主的电卡里;
5、公共能耗费是公共区域的用水用电费用,第一年的公共能耗费用没法测算,先预收半年,第二年物业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按层合理分摊;
6.物业和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物业费收取按照一年预收约定,现物业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预收半年物业费用。
承办单位:滁阳街道办事处
承办人:张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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