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 这种车将严禁上高速!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新规定明确,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三阶段淘汰不合规车
1、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方式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
2、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
3、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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